兴蓉分享 | 妇女权益保障法“大修”!有这些新变化……

2022-12-08

10月30日上午,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


妇女权益保障法修订前共9章、61条,
经过本次修订,
增至10章、共86条。

该法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有专家表示,
此次“大修”的妇女权益保障法亮点颇多。

比如
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纳入国民教育体系,
完善预防和处置性骚扰、性侵害制度机制
加强了对女性职场公平的保护。
并规定了“标准化”公厕和母婴室等细节。

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更在第二十九条明确规定,
禁止以恋爱、交友为由
或者在终止恋爱关系、离婚之后,
纠缠、骚扰妇女,泄露、传播妇女隐私和个人信息。

就业性别歧视、怀孕被辞退,最高罚五万! 

在完善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方面,
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
就业性别歧视的情形
作出禁止性规定。

明确在晋职、晋级、评聘专业技术职称
和职务、培训等方面,
应当坚持男女平等的原则,
不得歧视妇女。


比如,
用人单位在招录(聘)过程中,
限定为男性
或者规定男性优先
除个人基本信息外,
进一步询问或者调查
女性求职者的婚育情况
妊娠测试作为入职体检项目;
将限制结婚、生育或者婚姻、生育状况
作为录(聘)用条件;
其他以性别为由拒绝录(聘)用妇女
或者差别化地提高对妇女录(聘)用标准的行为。

用人单位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
降低女职工的工资和福利待遇
限制女职工晋职、晋级、评聘专业技术职称和职务,
辞退女职工,
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
在执行国家退休制度时,
以性别为由歧视妇女等。

用人单位违反上述规定,
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责令改正;
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
面临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专家建议,
加大劳动监察等执法力度,
畅通投诉渠道,
进一步提高用人单位违法行为的成本。


  保障共同财产权利,男性不能再在家做“甩手掌柜”

在完善婚姻家庭权益方面,
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
国家鼓励婚前体检,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提供婚姻家庭辅导服务;
妇女对夫妻共同财产
享有要求记载其姓名等权利。
离婚诉讼期间,
夫妻双方均有向人民法院
申报全部夫妻共同财产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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