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征地补偿行政诉讼怎么写

2021-06-23

当我们对于政府的征地行为或者补偿措施有一些意见且双方不能很好的沟通时,我们一般可以进行行政诉讼或者提起诉讼。接下来就由法律快车的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关于2020征地补偿行政诉讼怎么写的详细内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2020征地补偿行政诉讼怎么写

原 告:

住址:

第一被告:

住址:

第二被告: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政编码:

第三被告: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诉讼请求:

1、确认三被告签订的关于本市xxxx区xxxx路xxx弄xxx号房屋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无效;

2、请求法院重新做出拆迁补偿安置;

3、本案诉讼费用由三被告共同承担。


事实理由:

被告二、三于2003年取得原告居住地xxxx路xxxx弄xxx号所属地块的房屋拆迁许可证(房屋拆迁许可号2003年xxx号),同期开始拆迁工作。

原告居住于xxx路xxxx弄xxx号底后的房屋(以下简称“动迁房屋”),由于历史原因xxx路xxxx弄xxx号底前、底后房屋只有一本房屋租赁证,但原告户口在动迁房屋底前,单独一个户口簿并作为户主,是该房屋动迁安置对象;被告一以及xxx(被告一的妻子)、xxxx(被告一的儿子)、xxxx(被告一的儿子)四口人共同在拆迁房屋内底后的户口本内。

xxxxx年xxx月xxx日动迁房屋被强行推到。原告于xxxxx年xxx月xxx日至该地块动迁项目组办公室交涉,要求动迁组出示动迁方案,说明对原告的安置情况,遭拒绝。原告多方维权无果,无奈于xxxxx年xxx月xxx日诉至xxxxx区人民法院后,通过法院调取了xxxxx区xxxxx路xxxxx弄xxx号底前、底后房屋的部分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协议编号为:京安(xxxx)拆协字第xxx、xxx号】。通过该协议原告得知xxxx年xx月xx日被告一在原告不知情的情况下,与被告二、被告三共同签订本市xxxx区马当路xxx弄xx号底前、底后房屋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并且擅自将被告一的两个儿媳xxxxx(户口在xxxx区xxx路)、xxxx(户口在xxxx区xxx路)一并作为动迁安置人口在动迁房屋安置协议中进行安置。被告一在与被告二、三签订动迁房屋的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后,一共获得3百余万元,而原告仅获得动迁款10余万元。由于3被告签订的安置协议侵害了原告依法享有安置房屋的权利,导致原告至今无房可住。

原告在无奈之下,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唯有提起诉讼,要求确认被告一与被告二、三签订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无效,并且要求拆迁人对原告重新安置。望法院支持原告诉请。

此致                                              

具状人:       

年 月 日    

以上就是2020征地补偿行政诉讼怎么写的相关内容。行政诉讼一般都是法律救济了,如果该行为还是不能解决问题,我们还可以诉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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