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律师协会会员,人力资源一级管理师。早年曾在大型国营企业和上市公司从事法务工作,在依法治理企业和公司法务工作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通过极积努力的工作,最大程度上为企业避免了损失。
在执业过程中,马律师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始终坚持“以客户为中心”的原则,案件不分大小,客户不分贫富,只要接受委托,皆全力以赴,每一个案件均进行认真的研究和反复论证。在承办案件、担任法律顾问或提供其它法律服务的过程中,充分运用专业知识、谋略和技巧,竭诚为委托人服务,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一致好评!
房地产纠纷案件、建筑工程合同纠纷案件、公司股权纠纷案件、合同纠纷案件、劳资纠纷案件、婚姻家庭继承、交通、债权催收、刑事辩护等案件。
2013年8月-今 四川兴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