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秋华 非权益合伙人

四川兴蓉律师事务所涉外法律事务部 部长 ;非权益合伙人

郑律师为法律硕士研究生毕业,性格开朗,擅于倾听及表达;为人亲和,能快速高效与人沟通;严于律己,始终保持求实上进的工作和生活态度。


主要执业领域

1、诉讼类: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劳动、人事争议纠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提供劳务者受害者人纠纷;买卖、租赁、融资租赁等合同纠纷;婚姻家庭、继承纠纷;刑事辩护;行政诉讼等。

2、非诉类:尽职调查报告;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报告;律师函;法律意见书等。


获得荣誉

2022年疫情防控志愿者服务证书


工作经历

2021.08-2023.11,四川元黎律师事务所

2023.12至今,四川兴蓉律师事务所


社会活动

1、2022年参加疫情防控志愿者;

2、曾任职中共南充市直属律师事务所第二联合支部支部书记;

3、参加法律顾问单位工作:

(1)   南充市顺庆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   南充市顺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3)   南充市红十字中心血站

(4)   四川南充水利电力建筑勘察设计研究院

(5)   南充市顺庆区应急管理局

(6)   南充市顺庆区残疾人联合会

(7)   南充市嘉陵区中医医院

(8)   南充市顺庆区第四人民医院

(9)   中国人寿股份有限公司南充市顺庆区支公司


主要业绩


一、余某惠诉中国人寿股份有限公司南充市顺庆区支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

代理:被告中国人寿股份有限公司南充市顺庆区支公司

案号:(2021)川1302民初9406号

     (2022)川13民终340号

该案件经过两审终审,判决推翻南充市顺庆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书,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当事人取得绝对性的胜诉,为当事人中国人寿南充顺庆区支公司挽回1785296.53元(壹佰柒拾捌万伍仟贰佰玖拾路点伍叁元)的损失。
    并且通过这份生效的胜诉判决书遏制了类似的保险销售人员的恶意诉讼,给该公司避免了潜在的系列诉讼以及高额经济赔偿的风险。


二、四川都某建设有限公司诉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

代理:原告四川都某建设有限公司

案号:(2022)川1302民初10190(生效判决书)

该案件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于2022年11月3日作出的(2022)川1302民初6833号民事裁定书驳回当事人的起诉。

后当事人委托我作为代理人,在双方未签订合法有效的书面的建设施工合同,且仅有6份2019年无被告盖章的签证单,无结算单的情况下重新起诉并且取得胜诉判决。真正的判如所请,法院支持了我方全部诉讼请求877911.51元(捌拾柒万柒仟玖佰壹拾壹点伍壹元)。


三、德阳市某某劳务有限公司诉中铁八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南充金某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
代理:被告南充金某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案号:(2022)川1304民初2093号
     (2022)川13民终3513号
    该案件经过两审终审,最终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为当事人挽回60余万元的损失。


四、杜某强奸罪一案

案号:(2023)川1302刑初24号

(2023)川13刑终360号
代理:被告人

某某人民检察院指控杜某犯强奸罪一案,一审做无罪辩护。最终案件经过两审终审判决被告一年零六个月有期徒刑,刑期远低于同类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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