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蓉视角 | 胡凡敏律师:浅析“百草枯”涉及的法律问题

2023-12-14 来源: 浏览:2244
【案情简介】
百草枯女孩、百草枯男孩是最近两年频繁上热搜的“死亡农药”事故,个人也有幸代理过因误饮百草枯致死的侵权责任纠纷的民事诉讼的案件,下面浅析个人知悉的百草枯所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

百草枯是广泛用于农林业的化学除草剂,具有广谱、速效的特点。但由于无解药和特效治疗方法,百草枯口服中毒死亡率可高达90%以上。百草枯经消化道、皮肤和呼吸道吸收,毒性累及全身多个脏器,严重时可导致多器官功能不全综合症,肺是主要靶器官,可导致“百草枯肺”,早期表现为急性肺损伤或急性呼吸窘迫综合症,后期出现肺泡内和肺间质纤维化,是百草枯中毒致死的主要原因,病死率高达50%-70%。

因口服百草枯水剂而致人死亡事件频发,最终农业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1745号公告,自2012年4月24日起,停止核准百草枯新增母药生产、制剂加工厂点,停止受理母药和水剂新增田间试验申请、登记申请及生产许可申请,停止批准新增百草枯母药和水剂产品的登记和生产许可。

自2014年7月1日起,撤销百草枯水剂登记和生产许可、停止生产,保留母药生产企业水剂出口境外使用登记、允许专供出口生产。2015年7月28日,农业部办公厅印发《第八届全国农药登记评审委员会第十七次全体会议纪要》,将百草枯毒性级别修订为剧毒。2016年7月1日停止水剂在国内销售和使用。

部2016年9月22日发布第2445号公告,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再受理、批准百草枯的田间试验、登记申请,不再受理、批准百草枯境内使用的续展登记申请。上述公告发布后,各级行政主管部门逐级落实,加强百草枯管控,针对禁止生产、销售百草枯的重要性和艰巨性进行了宣传、培训、告知。


但如此多方宣传、教育、引导,百草枯导致的悲剧,频繁发生。那百草枯可能涉及的法律问题,又是如何的呢?
/ 民事方面 /
百草枯的销售:生产者的生产证照和生产标准应当符合国家标准,经营者是否符合条例的规定,销售过程中,是否建立销售台账,如实记录销售农药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企业、购买人、销售日期等内容,且销售台账应当保存2年以上。销售者如果未尽到合理的义务,则可能承担相应的过错赔偿责任。(即侵权赔偿责任)
/ 刑事方面 /
据我所知,涉及百草枯的报案,都会先审查是否涉及刑事犯罪。百草枯的生产、销售、使用都可能涉嫌犯罪。

涉及法条:

第一百二十五条,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第二百二十五条,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农药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经营和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生产或者撤销登记的农药。第四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或者危险物品肇事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以下规定给予处:

(一)未取得农药登记证或者农药临时登记证,擅自生产、经营农药的,或者生产、经营已撤销登记的农药的,责令停止生产、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并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不按照国家有关农药安全使用的规定使用农药的,根据所造成的危害后果,给予警告,可以并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

根据《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问题的解释》第九条第二款“在食品加工、销售、运输、贮存等过程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者使用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定罪处罚。在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销售、运输、贮存等过程中,使用禁用农药、兽药等禁用物质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的,适用前款的规定定罪处罚。故农民购买了百草枯种植,可能涉及的刑事罪名。

也有可能涉及过失之人死亡罪等刑事犯罪。


- 珍爱生命,远离百草枯 -

END.

重庆党支部书记-胡凡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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